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林晓丽)6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更好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出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

《通知》提出,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结算服务。

《通知》自2022年7月21日起实施。

广东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围

又讯(全媒体记者林晓丽)为进一步助企纾困,6月20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获悉,该局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实现了“四面扩围”:一是突破规模限制,取消试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规模5000万美元(含)以上、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规模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要求;二是将服务贸易项下部分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纳入试点;三是适度降低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的等级要求,三年评估均在B+(含)以上的银行可开展试点业务;四是将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三年以上的要求降为两年以上,支持银行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试点。

标签: 人民银行 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 广东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围 四面扩围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