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些上市银行披露的年报显示,各商业银行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痛点,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推出多种举措助力企业融资发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已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值得重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载体,更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稳定和竞争力的坚实保障。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其发展。《“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众多中小企业一样,同样面临融资难的共问题。

究其原因,一方面,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尚不能有效匹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往往前期研发投入较大,表现为科技创新的长周期、高风险特征,而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与之存在矛盾。与此同时,相关企业的轻资产运营方式和信贷需求特征,不能满足商业银行授信模式对传统抵押物的需求。另一方面,直接融资金融体系发展不充分,限制了创新活动的高效开展。目前我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比重偏低,募投管退各环节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应协同政府、行业协会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多措并举共同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稳妥发展。

要加强引导和完善配套,深化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特点,加强政府引导、吸引社会参与,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和登记服务,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资产的处置流转体系,激发商业银行支持动力。

要注重发挥政策金融作用,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依托现有政策银行体系,通过法律法规或规范文件等方式,明确赋予特定政策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职能,推动政策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为助力企业发展提供金融补充。

要努力发展直接融资,发挥相关金融机构的精准服务作用。通过发展资本市场、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方式,增强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股权融资的能力。进一步聚焦错位发展的竞争战略,提升精准服务企业的能力。

要发展专业担保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应加强政府引导,鼓励行业协会、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行评估、审查与担保,充当好连接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重要桥梁,为缺乏抵押物的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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