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千万不要给人担保贷款?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但不管是哪种担保,借款人没有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还清贷款,贷款方都可以找担保人追究责任,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

贷款时需要担保人,一般是借款人的个人资质不足,比如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很不稳定,借款人的还款实力存疑。有时候则是借款人想要拿到更高的贷款额度,但是自己又没有抵押物,那就需要找一个有一定还款实力的人来做担保。

贷款方很愿意贷款时有担保人,因为这样贷款资金回收的成功率更高,借款人还不上钱,还可以找担保人。

总而言之,贷款需要贷款,就是借款人的实力不太行,贷款方为了降低风险才需要担保人,那么,一开始担保人就是为了承担还款责任而存在的,被降低到风险都转移给了担保人,一旦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需要还款的。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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