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重庆银行发布《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表示,于4月19日收到该行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出具的《关于本公司所持重庆银行股份变动情况的函》。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为重庆银行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的一致行动人,根据其说明,2022年2月16日至3月2日期间,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基于处置反担保物回笼经营资金考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其所持有的重庆银行约405.23万股股份进行了减持,本次减持后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不再持有重庆银行任何股份。

重庆银行表示,由于借款合同纠纷,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依法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扣划重庆互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该行约405.23万股股份,占该行总股份的0.12%。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持有的该部分股份系因司法强制执行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并非在二级市场交易取得且并非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因员工疏忽及对法律规则的不熟悉,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未在减持前和减持过程中披露减持计划和进展,也未及时将减持情况通知重庆渝富和重庆银行并进行公告,上述行为构成了违规减持。(记者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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