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是增发的一种,是指向有限数目的资深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行债券或股票投资产品,有时也称“定向募集”或“私募”。其发行价格由参与增发的投资者竞价决定,发行程序与公开增发相比较为灵活。一般认为,该融资方式较适合融资规模不大、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企业。

在2020年证券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35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80%;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使用应满足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除了这些规定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也可申请发行。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并购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标签: 上市公司 定向增发 包括两种情形 发行价格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